发展规划处设处长一人、副处长二人;下设两个科:综合科、政策规划科。职责如下:
(一)综合科职责
1.协调各科室工作;
2.处室内部制度建设;
3.公文起草、收发、登记、报批、存档工作;
4.处室网页内容管理审核、维护更新工作;
5.处室人事、财务、设备管理工作;
6.校地、校企共建等对外合作工作;
7.党建和工会工作;
8.项目采购工作;
9.完成学校和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发展规划科职责
1.国家高等教育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;
2.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制订、检查和落实工作;
3.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的研究工作;
4.学校重大发展建设项目的校级调研、立项、论证工作;
5.学校智囊参议团队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;
6.完成学校和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